拉萨市2016年通过引进方式录用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
一、引进岗位及专业:
单位
| 岗位
| 引进计划数(人)
| 所需专业
| 学历学位
| 引进计划数(人)
|
卫生
系统
| 市直医院
| 150
| 临床医学
| 本科及以上
| 170
|
10
| 麻醉学
| 本科及以上
|
10
| 医学影像
| 本科及以上
|
县区各乡镇卫生院
| 50
| 临床医学
| 本科及以上
| 50
|
二、引进条件:
非西藏生源、非西藏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和人民,工作能力强,身体素质好,立志为祖国边疆事业做贡献,并能坚持在西藏工作八年以上,应届优秀毕业生或往届年龄在35岁以下,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临床医学类技术人才。
三、引进待遇:
被录用后纳入国家行政(事业)编制,工资按照西藏二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(6000元以上),每年享受一次性55天带薪休假,路费单位报销,根据单位条件解决职工周转房一套。同时,对引进的博士生、研究生、本科生一次性分别给予8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安家补助费。
四、其他事项:
有意向到我市工作者,请于2016年3月27日前与王老师联系。详情可登录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:http://hrss.lasa.gov.cn/。
联 系 人:王老师13889010507
电子邮箱:lswsrczp@163.com
中 共 拉 萨 市 委 组 织 部
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拉 萨 市 公 务 员局
2015年12月1日